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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 戲劇比賽實施要點
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04 日
發佈單位 訓育組
公告類別 活動訊息
公告等級 公告
點閱次數 13
公告內容

主旨:檢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
戲劇比賽實施要點」及修正內容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7月14日藝演字第
1140001868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酌修各類別評分標準配分及相關文字。
(二)將以往至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(網址如說明五)
上傳劇本備存方式,改為報到現場提供可存取隨身碟之
設備,供各隊提交電子檔,以增進便利性(惟報到時仍
應繳交劇本、語譯及大綱紙本1式10份,以利分送評審委
員及大會參考使用)。
(三)為使偶戲類申請比賽區域改為空臺等特殊需求之申請時
間更加明確,學校須於網路報名作業期限截止前(網路報
名作業時間詳比賽實施要點第陸點規定),以學校正式公文向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提出申請。
(四)每日比賽結束後,現場公布等第,隔日上午10時之後可
至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(網址如說明五)查詢等
第結果。
三、本局同意所屬學校依據旨揭實施要點第拾貳點附則第一項
核予參賽團體領隊(得包含隨團老師)及參賽人員(含編
導老師、助理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)出席領隊會議及
參加比賽(均含路程)之公假派代,派代費由學校用人費
項下支應。
四、本局同意所屬學校依據旨揭實施要點第拾壹點第十七項第
(二)款,准予各校逕依獲頒之獎狀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
(不另函通知敘獎),校長敘獎部分請檢附獲獎證明
(如:獎狀影本)報局核備。
五、旨揭比賽要點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
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drama/),貴校可逕行下載。
六、本局將依旨揭比賽要點修正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
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」,請各校預作準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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