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生閩南語說唱藝術比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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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5 年 3 月 14 日 |
發佈單位 | 教學組 |
公告類別 | 活動訊息 |
公告等級 | 公告 |
點閱次數 | 42 |
公告內容 | 主旨:檢送本市「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生閩南語說唱藝術比賽」實施計畫、派車申請流程及派車單各1份,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賽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市113學年度「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」及教師與學生多元相關活動計畫辦理。二、旨揭競賽相關事項簡述如下,詳細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:(一)比賽時間:114年5月23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至下午4時。(二)比賽地點:本市英明國中六樓會議室。(三)比賽組別及方式:1、答喙鼓組:主題為「多元高雄、真媠(tsin sui)城市」,請依5個子題擇一發揮創意,子題演繹可轉譯為較具臺灣味之閩南語。2、唱謠組:分為現代唱謠組及古典唱謠組2個組別,請從指定曲中擇1曲演唱,指定曲目如實施計畫之附件一及附件二。(四)參加對象:由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(含完全中學國中部)學生組隊參加。(五)報名時間:自114年4月14日(星期一)至114年4月24日(星期四)止。請於報名期間,將報名表(如附件三)word電子檔(檔名格式:OO國中報名表.doc)及PDF檔寄至mwa179@gmail.com;另將核章後紙本報名表,以公文交換或郵寄至立英明國民中學學務處訓育組,電話:715-0949分機523。 三、參加旨案比賽之偏鄉學校(不含非山非市)得依本局交通車開口契約申請安排交通車(詳派車單),其搭乘對象以參與比賽之師生為主,另考量特教生需有陪同或協助人員以輔助其需求,其陪同人員亦可納入搭乘對象,由貴校於用車日兩週前填具開口契約派車單申請派車。 四、請貴校惠予參加學生於比賽是日公假登記;各校帶隊老師1名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給予公(差)假登記及課務派代,所需派代費用由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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