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
公告主旨 | 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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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| 2025 年 6 月 17 日 |
發佈單位 | 教學組 |
公告類別 | 最新消息 |
公告等級 | 公告 |
點閱次數 | 6 |
公告內容 | 主旨:檢送「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」及「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」各一式(如附件),請貴部惠予協助函轉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轉知所轄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,鼓勵師生踴躍參加,並依說明三協辦「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」(下稱本競賽活動)相關工作事宜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為推動全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,貴部與本部自9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,期藉由辦理各項競賽活動,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,協助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,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。二、本競賽活動摘述如下:(一)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:1、活動對象:全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學生,採「國中學生組」及「高中職學生組(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)」分組競賽。2、活動方式: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賽。3、競賽題型: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,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。4、網路初賽:自114年8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25日止。5、活動獎項:各組取現場決賽前6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,並設「學校推動成效獎」及「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推動成效獎」,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及教育局(處)。(二)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:1、活動對象:全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(含兼任教師、代理(課)教師、實習教師及教官),分「國中組」及「高中職組(含五年制專科學校)」競賽。2、活動方式:不設教案設計主題,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題,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進行教案設計。3、教案參賽:自114年8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。4、活動獎項:各組取前3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,並設「推薦學校獎」,鼓勵教案推薦學校三、本競賽活動,請貴部惠予協辦之重要工作事項如下:(一)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以公文函轉旨揭2式競賽要點予所轄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,並鼓勵師生自114年8月15日起踴躍至本競賽活動網站 (https://compete.law.moj.gov.tw)參與2式競賽活動。(二)函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將本競賽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於114年7月15日前上網填復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及學校活動聯繫窗口資訊(填報網址:https://www.moj.gov.tw/2818/119811/),以利後續活動宣導與競賽聯繫。(三)請貴部透過各領域學科中心及各縣市輔導團,以「議題融入課程」方式鼓勵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學生參賽,並透過相關宣傳管道加強協助宣導本活動,以利提升教案競賽活動之甄件件數。(四)為期各學校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,請於競賽期間(114年8月至12月)將本競賽活動網站(https://compete. law.moj.gov.tw)納入全國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網路(含貴部學術骨幹網路、各區域網路中心及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)連結之白名單,以避免競賽活動期間,因學生同時間大量連結至競賽活動網站,遭貴部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結,影響學生參賽權益。(五)協助將本競賽活動納入貴部具全國性或代表性之會議議程,並協助透過相關宣導管道(如:校長研習、學務主任研習、學群科中心、國中小國教輔導團等教師社群組織)加強宣導,以提升活動辦理成效。(六)請貴部協同派員參與本(17)屆縣市教育局(處)拜會活動,並協助提供縣市教育局(處)活動期程(如:校長會議),以提升活動宣導成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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