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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教育部有關114年度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校初 審、推薦流程及上傳作業
發佈日期 2024 年 11 月 05 日
發佈單位 輔導室
公告類別 活動訊息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54
公告內容

說明:
一、本部前於本(113)年10月25日以臺教授青字第1132900170號函知「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」(以下稱本方案)學校宣導、輔導、申請及初審之相關注意事項,並於本年10月29日以臺教授青字第1130000364號函知學生線上申請作業諒悉。
二、請於學生線上申請後,進行學校初審及推薦,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作業時程
1、查看申請資料:本方案填報系統自113年11月1日(星期五)0時0分0秒起,至114年3月17日(星期一)上午11時0分0秒止開放查看。

2、線上初審及資料上傳:自114年3月17日(星期一)上午11時0分0秒起,至114年4月11日(星期五)23時59分59秒止開放初審作業。
(二)本方案填報系統網址:https://young.cloud.ncnu.edu.tw/。
(三)帳號開通─學校端:若需要更換承辦人新申請帳號,先登入教育雲端帳號,同意授權後,再進行申請帳號密碼流程。
(四)送件後不再受理補件與修改,爰請就下列事項詳予檢核:
1、確認學生申請書各項內容完備(包含基本資料/電話/電子信箱等、自傳、職場或學習及國際探索規劃),若資料不完整者,將影響複審結果。
2、確認完成上傳學校執行小組會議紀錄與簽到表。
三、為使學生於參與前即瞭解本方案相關規範,請學校務必轉知詳閱本方案及「共同注意事項」。倘學生於114年3月17日已滿18歲,由學生本人詳閱並簽名;學生於114年3月17日未滿18歲,則須由學生和家長(法定代理人)共同詳閱並簽名,簽名後之「共同注意事項」均須交回學校,並由學
校留存備查(建議掃描備份,避免紙本資料損毀或遺失)。
四、學校應落實生涯輔導工作,透過生涯輔導課程及教師晤談等,完成綜合輔導考評,「輔導綜合考評表」亦請學校留存備查。
五、隨文檢附「學校初審操作手冊」、「上傳推薦學生名單說明」及「輔導綜合考評表」各1份,亦可至本方案填報系統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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