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別平等教育網
本校學務處於知悉學生遭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情事,應於24小時內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校安通報;並應於知悉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後,24小時內通報113專線並填妥「 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犯罪通報表」,以書面通報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」,完成責任通報 。通報方式非僅以書面通報,可線上「通報關懷e起來」,點選「兒少保案件」填寫。
本校教職員工知悉性侵害事件後,也需進行責任通報,通報責任與方式同上,若有不清楚通報事項者可逕向學務處及輔導室諮詢。
一、通報管道
本校通報單位:學務處生輔組
◎服務對象:遭受到家庭暴力或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者
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報案專線 110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線電話:(07)535-5920轉403、404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電子信箱:safesex@kcg.gov.tw
關懷e起來線上通報:http://ecare.moi.gov.tw
二、申請或檢舉管道
受理收件單位:學務處生輔組
申請或檢舉電話:(07)656-2676轉110
專線電話:(07)656-3374
e-mail:gina2496@ecp.pmsh.khc.edu.tw
三、申復管道
受理申復單位:圖書館
申復電話:(07)656-2676轉216
e-mail:bestlib@ecp.pmsh.khc.edu.tw
四、各類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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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校園性別事件通報表
-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申請書
- 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委任書
- 校園性別事件撤回申請書
- 校園性別事件申復書
- 性別平等教育法
- 佛光山普門高級中學 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
- 佛光山普門高級中學 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
佛光山普門高級中學 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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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113.6.25.pdf72.4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